本公司致力維持良好之企業管治準則及常規,著重於操守、透明度及獨立性。董事會(「董事會」)相信,良好之企業管治對本公司成功及提升股東價值至為重要。
本公司的企業管治措施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14企業管治常規守則(「企業管治守則」)所載的原則(「原則」)及守則條文(「守則條文」)為基準。除以下各項外,本公司已遵守大部份守則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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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董事會主席毋須根據本公司的公司細則第87(1)條輪值退任 |
2.  |
直至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七日財政年度期間,主席及行政總裁(「行政總裁」)之角色並無分開。松田滝洲先生自二零零三年三月起一直獲委任為本公司主席兼行政總裁,並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八日辭任。周健先生已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八日調任為主席,而本公司並無設立行政總裁職位。行政總裁之角色及職務由全體執行董事共同執行。董事會將定期檢討有關安排,並可能於日後在本集團業務之進一步發展中採納適當措施;及 |
3.  |
獨立非執行董事並無特定委任年期。然而,彼等須根據本公司之公司細則及企業管治守則在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退任及有資格膺選連任。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之服務合約須給予一個月通知予以終止。 |
本公司定期檢討其企業管治措施,以確保該等措施一直符合企業管治守則的規定。本公司的主要企業管治原則及措施概列於本公司之年報內。
在此部分,你可以參閱以下資料:
董事會
董事會成員
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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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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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雄飛先生 (主席) |
 劉暢女士 |
 譚德機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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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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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暢女士 (主席) |
 范鐳先生 |
 段雄飛先生 |
 譚德機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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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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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鐳先生 (主席) |
 劉暢女士 |
 段雄飛先生 |
 譚德機先生 |
董事會
董事會之職責為監督本公司業務之整體發展,務求加強股東價值,包括制定及審批本公司實施之策略、考慮重大投資及每半年審閱本集團之財務表現,並交付有關本公司之日常營運予各業務分部管理層。董事會致力制定決策時務必以本公司及其股東之最佳利益為依歸。
審核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之主要職責為考慮委任、辭任及罷免外聘核數師,以及與外聘核數師討論審核之性質及範疇。其職責亦包括於呈交董事會前審閱半年及全年財務報表、審閱本公司內部監控制度的陳述及內部審核項目。審核委員會亦須討論中期及全年審核中出現的問題及存疑之處,及考慮內部調查的重大發現及管理層回應。
提名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乃定期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包括技能、知識及經驗方面),及物色具備合適資格的人士出任董事。此委員會亦會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及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繼任計劃的有關事宜向董事會提出建議。提名委員會提出的建議,會被董事會考慮及於適用時接納。
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之主要職責為就本公司之政策以及董事及本公司高級管理層之薪酬架構向董事會提供推薦建議。於釐定本公司若干名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之薪酬時,薪酬委員會會考慮市場情況以及香港和海外之相關行業中類似公司之執行董事之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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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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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薪酬政策及為管理此等政策而制定正規之程序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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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其他執行董事的薪酬建議向主席及/或首席財務官作出諮詢,並在需要時尋求外聘專業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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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市場狀況,並將執行董事的薪酬待遇與香港及海外地區可比較行業中同類公司的薪酬水平作出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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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定薪酬待遇,包括個別執行董事(包括主席)及高級管理層的非金錢利益及退休金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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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適用合約條款就非執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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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及批准向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就終止合約支付的任何款項或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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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參照董事會不時制定的企業目標,檢討及批准按表現而釐定的薪酬計劃。 |
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
本公司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10所載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標準守則(「標準守則」)作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
行為守則。
經本公司作出具體查詢後,全體董事已確認彼等於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一直遵守標準守則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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